探秘航运业绿色发展“中国方案”:政府补贴力推低硫油和岸电

简介:研究结果显示,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长江等沿海沿江港口规模较大地区,船舶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海事监管、船舶尾气监测、岸电推广及使用、船舶低硫油供应、港口清洁能源应用……如今,我国航运业正在全方位严控船舶污染物排放,编写航运业绿色发展的“中国方案”。

近日,在交通运输部主办、中国交通报社承办的“严控船舶排放,守护万里碧空”主题采访活动上,交通运输部有关人士介绍,在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开始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后,据测算,相比2015年,预计2019年排放控制区船舶减排二氧化硫约60万吨、颗粒物约7.8万吨。

船用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向大气排放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这些排放物将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并对人类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政府补贴到位,供低硫油和岸电

研究结果显示,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长江等沿海沿江港口规模较大地区,船舶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2015年之前,船舶在靠泊深圳港期间使用的基本都是硫含量为3.5%的燃料油,排放控制区政策实施以后,强制船舶使用0.5%的低硫燃油。”6月1日,深圳海事局有关人士说。

《实施方案》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船舶应严格执行现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关于硫氧化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控制区内有条件的港口可以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等高于现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截至目前,96%以上进入深圳港的集装箱船舶靠泊期间都使用了硫含量低于0.1%的低硫油,415艘次船舶靠港期间使用了岸电。

据深圳市港口主管部门的评估结果显示,船舶靠泊期间硫氧化物排放减少95%,颗粒物排放减少81%,提前完成了《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11-0520)》中提到的到2020年底,船舶靠泊期间硫氧化物、颗粒物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75%、40%的目标。同时,各类污染物减排合计超过8000吨。

此外,LNG清洁能源和岸电替换燃油也在深圳推行。深圳海事局LNG管理团队指导和参与了国内第一艘LNG和轻质柴油双燃料动力拖轮“海洋石油521”、亚洲第一艘LNG气体单燃料动力拖轮“海洋石油525”的建造。

据估算,一艘清洁能源拖轮在28年的全生命期内,可减排氮氧化物3.6万吨、二氧化碳2.5万吨、二氧化硫17.8万吨,相当于种植了18万棵大树。

深圳还是我国唯一对船舶使用低硫油和岸电进行补贴的港口城市,出台了《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船舶使用低硫油进行实质性补贴,通过鼓励性措施减少靠港船舶大气污染排放。2015年3月实施至今,累计发放船用低硫油补贴8329.11万元,发放岸电补贴2011-05万元。

在江苏,目前已建成近100艘LNG动力船舶,占全国营运LNG动力船舶总数的三分之一。投入运营的LNG船舶每月航行的能耗降低约2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氮氧化物排放81%,基本解决了船舶油污水排放污染问题。船东普遍反映,采用LNG动力后,省钱了,在船上生活也干净、安静了。

江苏省计划到2021年拥有超过2000艘LNG动力船。该省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在积极争取中央对江苏推广水运应用LNG资金和政策支持”,延续对新改建LNG动力船舶的补贴政策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