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想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服务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近日,多位居民向武汉市长专线投诉,反映所在小区物业阻碍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问题。接到武汉市长专线督办件后,多区房管部门立即行动,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武汉市汉阳区付先生向武汉市长专线反映,自己有1台电动车,需要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但物业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不给他签字,导致他无法办理充电桩。

汉阳区房管局回告,接市长专线督办件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核实情况。根据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防办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房管局责令改正,并可计入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武汉经济开发区阮女士向武汉市长专线反映,小区物业以没有加装充电桩的先例和存在安全隐患为由,不让她加装充电桩,小区内原有的电动充电桩价格高达到1.6元/度,用不起。武汉经济开发区房管局已责令物业与投诉人积极协商加装充电桩事宜。

远洋心汉口朗院居民李先生向市长专线反映,由于小区没有电瓶车棚,也没有充电桩,导致很多居民在楼道内搭线充电,安全隐患极大,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江汉区回告,接到市长专线督办件后,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了解到由于前期未设置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电动车充电、非机动车停放、消防通道堵塞等矛盾问题逐渐显现。已责令物业公司新增非机动车棚及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物业公司承诺,将邀请房管局、社区、街道、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商定修建非机动车棚位置,再组织实施非机动车棚修建相关工作。